中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與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監察室、審計處合署辦公,具體職責如下:
一、紀檢工作職責
1.認真履行“保護、監督、懲處、教育”的職能,保證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的貫徹執行。
2.維護黨的紀律,認真檢查一系列黨規黨紀的落實情況。
3.協助黨委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,定期檢查、總結。
4.協助黨委開展反腐敗工作,受理和查處黨組織、中層干部和黨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,負責決定和取消對違紀黨員的處分。
5.負責監督同級黨委及其成員的工作和執行黨規黨紀情況,參加黨委民主生活會。
6.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,接待黨員的來信、來訪。
7.協同監察室做好行政違紀問題的查處工作。
8.完成學院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監察工作職責
1.檢查學院中層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貫徹國家政策、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的情況。
2.受理學院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規、政紀、學院規章制度行為的檢舉、控告,并做好調查落實工作。
3.查處中層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規、政紀、學院規章制度行為,并向學院提出處理意見。
4.接待教職工的來信來訪工作。
5.深入調查研究,積極參與學院各項重大活動,在參與中實施監督和檢查。
6.對模范執行政策法律、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的工作人員,敢于與違法違紀行為做斗爭,并做出成績的個人或部門,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。
7. 協助黨委行政做好效能建設工作,負責協調全校目標責任制落實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。
8.完成學院行政和上級監察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審計工作職責
1.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審計法規與政策。對學院各單位內控制度的建立、完善以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。
2.對學院財務預算、決算執行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與評價。
3.對各分院、部門、公司的財務收支、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審計、監督或專項審計調查。
4.對學院基建、修繕、采購等項目開展跟蹤審計及監督。
5.對科研經費、專項經費開展審計與監督檢查。
6.對學院中層領導干部進行必要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。
7.完成學院領導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對接上級部門:效能辦、糾風辦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