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負責制訂組織工作計劃,經校黨委批準后,組織實施。
2. 負責對各黨(總)支部組織生活的檢查、督促和換屆選舉工作,負責評選和表彰先進黨支部、優秀黨員等工作。
3. 協同宣傳部搞好業余黨校。研究制定,組織實施黨員、干部教育和培訓工作。
4. 認真貫徹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堅持原則,規范程序,嚴格紀律,認真做好中層領導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及后備干部的推薦選拔工作、向黨委提出培養、調配和使用意見。
5. 負責出國(境)等各類人員的政治審查工作。
6. 負責黨員發展和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。做好黨員的統計、黨費管理工作。
7. 完成校黨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工作。
8. 做好全校的機構設置,制定各類人員的編制和用人計劃。及時檢查了解全校各類人員的使用情況,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具體情況,提出人事調配建議并辦理有關人事調配手續。
9. 制定師資培訓和人才引進計劃,會同教務處做好師資管理工作。負責教師及其他人員的培訓及到基層鍛煉等工作。
10. 負責全校各類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教師資格認證工作。
11. 負責制定全校教職工的工資、福利、獎金、校內崗位津貼和補貼的發放標準。根據國家政策規定,搞好工資調整和晉級工作,會同財務處搞好工資基金管理等工作。
12. 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工作。
13. 負責辦理教職工的請假、休假、銷假事宜。
14. 負責辦理教職工的離休、退休、退職等工作,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。
15. 負責教職工的醫療保險、養老保險工作。
16. 負責制定全校計劃外用工的使用計劃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劃外用工的管理工作。
17. 負責人事統計報表,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。
18. 處理有關人事、組織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。
19. 負責整理、保管、移交有關文書檔案材料。
20. 負責校黨委和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